返回首页

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的规定?

92 2024-04-04 18:20 admin

一、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的规定?

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是青海省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而制定的条例。

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对本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完善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同时,在公开预算决算信息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是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的部分规定,建议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全部信息。

二、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适用对象包括?

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活动。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官网显示,该条例的适用对象是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并不包括人民军队。预算绩效管理应当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的原则。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