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以旧县治清华“地近婺水之源”而名。
据对境内善山、江村、茅坦庄等地发掘出土的陶纺轮、石网坠、骨针、圜底网纹陶罐、印纹陶片、石斧、石凿等器物考证,在4000多年前,婺源地域就有居民活动。早期生活在这方山水的土著先民,属于“越”。他们“饮稻羹鱼”“火耕水耨”,在这里劳垦生息,过着定居的原始农耕生活。
西周前,婺源地域属“扬州之域”。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婺地属于吴国领地。周元王三年(前473年),吴被越国攻灭归越;吴王夫差的长子吴鸿亦被流放婺源湖山。周显王十四年(前355年)楚灭越后,婺源地域划入楚国版图,直至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楚国灭亡。
秦统一六国后,派兵南征降“百越”,于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占领古徽州地区,设黝(后改“黟”)、歙二县,归属鄣郡;婺源地域以属歙县地随之隶鄣郡。对于“鄣郡”之名,一说系因婺源北部的三天子鄣(大鄣山)而得。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年),改鄣郡为丹阳郡,婺地又随歙县改属丹阳郡。在此秦汉时期,生活在黟、歙地域的土著越人,因不堪封建王朝的暴政,纷纷逃入山中,形成“山越”。山越人刀耕火种,“以渔猎、山伐为业”,遁迹于山林,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
东汉末年,三国鼎立,丹阳郡成为孙吴的割据地之一。建安十三年(208年),孙吴政权派兵制服山越后,分歙县辖地增置始新、新定、犁(后改“黎”)阳、鸺(不久改“休”)阳4县,加上原黟、歙共6县建立新都郡;婺源地域属休阳(三国吴永安元年改名“海阳”)县。吴嘉禾三年(234年),幽居深谷的山越人迁出山林,结束这里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的封闭状态,促使半原始形态的山越丛林社会逐渐向封建社会转变。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吴亡,改新都郡为新安郡,改海阳县为海宁县,婺源地域属新安郡海宁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新安郡改为歙州,十八年(598年)海宁县改为休宁县,婺地属歙州休宁县。
唐开元二十八年(740年),析休宁县回玉乡和乐平县怀金乡之地,建立婺源县,治清华,隶属歙州。元和七年(812年),又划乐平县丹阳乡归婺;汉长沙王吴芮墓时亦随石老山(今名“鸡山”)移入婺源版图。天复元年(901年),婺源县治由清华移至蚺城。
五代十国时期,婺源先后随歙州隶属吴宁国军、南唐建威军管辖。南唐昇元二年(938年),镇守婺源的1500名关西军兵士,分别屯田“武溪香田、思溪大田、潋溪车田、浮溪言田、古溪丰田”等处以耕为永业,使山间盆地不断开垦。
宋开宝八年(975年)南唐灭,婺源随歙州入宋。宣和三年(1121年)歙州改名徽州,婺源随之隶属徽州。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徽州(翌年改为徽州路)入元,婺源随隶之。元贞元年(1295年),婺源县升为婺源州(下州),隶属徽州路(至正二十四年改为徽州府)。
明洪武二年(1369年),婺源州复为婺源县,仍隶属徽州府。清沿明制。
民国元年(1912年),裁府(徽州府)留县,婺源县直隶安徽省。民国21年(1932年)属安徽省第十行政区;民国23年(1934年)划入江西省第五行政区;民国36年(1947年)划回安徽省第七行政区。
1949年5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十六军四十八师解放婺源,复由安徽划归江西,先后属乐平、浮梁专区。
1952年,属上饶专区。
1971年,属上饶地区。
2000年,为上饶市辖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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