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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六一儿童节好玩的地方?

227 2024-03-10 10:32 admin

一、潍坊六一儿童节好玩的地方?

潍坊有很多值得孩子们去玩的地方,以下是一些推荐:

1. 大明湖游乐园:这是一个室内外结合的主题公园,有各种适合儿童玩耍的设施和游乐项目。

2. 潍坊科技馆:这是一个非常适合小学生和初中生参观的科技馆,让孩子们可以亲身体验科学实验和技术成果。

3. 潍坊动物园:这是一个非常受孩子们喜欢的地方,可以看到各种动物,并且有专门为儿童准备的游乐设施和活动。

4. 潍坊博物馆:这是一个展示潍坊历史文化和艺术品的博物馆,孩子们可以了解到潍坊独特的文化和历史。

5. 城市广场:这里有许多儿童喜爱的设施,例如秋千、滑梯、旋转木马等。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找到适合在六一儿童节带孩子去玩耍的地方。

二、青州九龙峪好玩还是杏花村好玩?

九龙峪欢乐世界更好一点的哦。

杏花村景区在我家后面,是刚建的景区,有水上漂流、萌宠乐园……很多可以玩的,比较休闲放松。

九龙峪欢乐世界是一家题乐园、动物园及水上乐园综合体乐园,位于海岱南路延伸段与博临路交叉路口的东600米路南。是潍坊市目前为数不多的主题场所。以家庭游乐为主题核心,规划建设主题游乐场项目及配套服务设施,汇集四环过山车、幸福摩天轮、高空飞翔、海盗船、旋转木马、旋风骑士、水上乐园等主题设施。

杏花村的春天几乎就是花的海洋。放眼望四周,处处是金黄。粉墙黛瓦、绿树游人点缀其间,犹如一幅悬于天地间的水墨画

三、潍坊夏季亲子游十佳去处?

1:《西游记》高老庄的拍摄取景地,园子虽然不大但设计却极为精巧有韵味!切身体会影视剧中与现实的差距和时代的变迁。

景点2:青州龙兴寺始建于北魏时期,是国内大型佛教圣地之一,造像之精美,贴金彩绘之完好为我国佛教考古史上所罕见。

景点3:白浪绿洲湿地公园,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机场路与宝通街路口南200米,是江北较大的城市生态湿地。

景点4:诸城恐龙博物馆,是一座集收藏、陈列、研究恐龙和其它古生物为一体的博物馆。

景点5:最高的无轴式摩天轮,可以俯瞰渤海湾,一览整个潍坊。切身体会世界之大和你的渺小。黄昏时再来这里拍照,怎么拍都美不胜收!!!

6:(万达店)水蜜桃小贝是必买款呦,粉色的小贝搭配水蜜桃的香甜,我的最爱。

四、青州野生动物园门票?

山东青州九龙峪动物园门票30元/人。

疫情期间友情提示:现在必须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才能进入。老年人没有智能手机没法扫码不能进去的。

不过老人想要去游玩的话可以通过其他有智能手机的家人,在家庭码中添加上老人的信息,那么老人也可以和家人一起去游玩的。

五、黄花溪适合带孩子去吗?

黄花溪很,适合带孩子去玩。

黄花溪,位于山东省青州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泰和山风景区。

景色优美,被众多游客称为"北方九寨沟"。 从青州市庙子镇圣峪口村西南行2公里,过泰和山风景区,通过泰和隧道,就到了黄花溪。

六、青州不夜城周边其他玩的地方?

1、九龙峪欢乐世界是一所大型的游乐场,上午9:00开放下午16:30停止入园,距青州不夜城5.3km。

2、九龙峪动物园九龙峪野生动物园拥有30余种动物和100余种植物分为萌兽区、非洲草原动物区、高山区、澳洲袋鼠园、快乐灵长园、鹿园、百鸟园、小动物村等等,距青州不夜城5.4km。

七、青州自驾游孩子玩最好的景点?

山东青州是古时候的九州之一,这里有古城池。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青州旅游十大必去的景点。

 

1. 青州古城

青州古城里面有非常多的仿古建筑,是在青州古街的原有基础上修建的,现在看起来有些商业化,有很多店铺和特色小吃,同时还有天主教基督教堂。

 

2. 云门山

昆山市一处海拔421米的山峰,山峰不是特别高,很快就能爬上去,这里有很多时刻,特别是那个超级大的寿字,很远就能看见。

 

3. 驼山

驼山的主峰海拔408米,是青州著名的景区之一,上面有驼山石窟,还有各种特色的景点,这里还曾经上过国宝档案。

 

4. 青州博物馆

青州博物馆是我国唯一县级一级博物馆,只要拿身份证就能够免费进入,这里有全国保存最完好的状元卷,还有很多石窟和佛像,是一处文化教育中心。

 

5. 范公亭

范公厅是一处占地面积比较大的古建筑,在青州市范公亭路西边。里面有三贤祠,李清照,词范仲淹,李清照都在这里生活过。

 

6. 仰天山

仰天山是国家4a级旅游景点,位置在山东青州南46公里这里,是一处国家森林公园,游客可以开车上山盘山的公路每一处都有不同的风景。

 

7. 井塘古村

井塘古村是山区四合院形式,这里的建筑都是依山而建,这个村落有600多年的历史,是一座保存非常完整的古村落。

 

8. 青州花卉市场

青州花卉市场是国内著名的花卉市场之一,这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特色花卉,对于喜欢花的人来说,一定要逛一逛。

 

9. 泰和山风景区

泰和山风景区的景色十分优美,这里是国家4a级景区,里面有很多著名的旅游景点,特别是黄花溪,峡谷和瀑布十分吸引人。

 

10. 九龙御欢乐世界

九龙御欢乐世界,这里有很多好玩刺激的游乐项目,有水上公园,动物园,游乐园,还有高空玻璃桥,附近的游客基本上在节假日的时候都特别喜欢来这里。

八、青州九龙峪景区无动力乐园是什么?

青州九龙峪景区无动力乐园是一个主张环保、低碳生活的综合性休闲娱乐场所。 这个乐园内不使用电力或燃料,是基于天然资源、人力资源、物理力量和生物力量运作的,有着自然、环保、文化、科技的特点。这里有各种互动式游乐项目,如手摇飞车、手摇动车、手摇巨轮等,还有独特的原生态抛绳、投壶、弹箭、撑凳等传统民俗活动体验,让游客体验低碳生活、互动、健康的休闲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青州九龙峪景区无动力乐园作为国内首个无动力乐园,不仅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观光、游玩,也为环保文明发展提供了有益探索,具有重要意义。

九、青州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以及养犬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军用、警用犬以及动物园、科研实验用犬等特种犬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

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中心镇建成区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养犬管理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除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外流浪犬的捕捉和狂犬的捕杀。

第五条 公安机关或者依法接受其职权划转的行政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养犬管理电子信息平台,负责养犬的登记、违规养犬行为的查处和除中心镇建成区外重点管理区流浪犬的捕捉以及狂犬的捕杀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犬只收容工作。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犬只防疫,犬只免疫、诊疗的监督管理,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和狂犬病等犬类疫情的监测工作。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等的供应、接种以及犬伤人员和狂犬病人的诊治、监测工作。

财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犬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养犬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村(居)民公约、业主公约等养犬管理规约,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应当加强养犬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阻止和举报违法养犬行为。养犬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受理举报电话、邮箱等受理途径,接到举报后应当登记,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

第八条 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登记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制度。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

第九条 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除残疾人饲养服务犬外,禁止个人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

重点管理区内,除护卫等合理需要外,禁止单位饲养犬只。

大型犬、烈性犬的标准及名录,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

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个人饲养的母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三个月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予以处理。

个人办理养犬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和居民户口簿;

(二)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三)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因辅助、导盲、导听等需要饲养大型服务犬的,还应当提供残疾证和服务犬的相关专业训练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第十一条 饲养犬只的单位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配备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饲养和管理犬只。

单位办理养犬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养犬用途说明;

(三)养犬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专职看管犬只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专门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六)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第十二条 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届满前,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确定的狂犬病免疫单位接种狂犬病疫苗并领取狂犬病免疫证明。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犬只免疫信息通过网络等即时抄送养犬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起十五日内向养犬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养犬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养犬登记申办材料后当场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告知养犬权利义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养犬登记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于养犬登记有效期届满前,凭养犬登记证和连续有效的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向养犬主管部门申办延续登记。

养犬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延续登记申办材料后当场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养犬登记有效期自作出准予延续决定之日起延长一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犬人应当凭养犬登记证向养犬主管部门办理养犬登记注销手续:

(一)饲养的犬只死亡或者丢失的,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丢失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

(二)放弃饲养犬只的,应当自送交他人饲养或者自犬只被收容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

犬只免疫有效期届满十五日前,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提醒养犬人及时对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养犬人未在犬只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养犬主管部门注销养犬登记。

第十六条 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饲养犬只不得妨害他人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手术。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范:

(一)在重点管理区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

(二)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的措施;携带烈性犬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

(三)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怀抱犬只、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等措施;

(四)不得携带犬只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人员的同意,残疾人携带服务犬以及符合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的除外;

(五)不得遗弃、虐待犬只或者组织、参与斗犬等虐待犬只的活动;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城市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和设置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场所,残疾人携带的服务犬、犬只活动公共区域以及符合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的除外。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管理实际需要具体划定并公布犬只禁入区域。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权决定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志。

第十八条 从事犬只诊疗、美容、寄养、训练等经营性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工商登记部门应当将登记信息即时抄送养犬主管部门。禁止在住宅小区内新设立犬只经营场所。

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机构,可以要求养犬人提供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第十九条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收容和处理流浪、被弃养的犬只以及被没收的犬只。

畜牧兽医部门应当做好收容犬只的免疫、消毒等动物疾病预防工作。

犬只收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养犬主管部门会同市畜牧兽医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对佩戴犬牌的走失犬只,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自犬只被收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养犬人认领。养犬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认领。

流浪犬、被弃养的犬只、因养犬人违反本规定被没收的犬只或者超过期限无人认领的犬只,经检疫合格的,可以由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个人领养。

收容的犬只无人领养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发现狂犬的,应当立即向养犬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养犬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接获狂犬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捕杀。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养犬人未办理养犬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养犬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养犬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养犬主管部门没收犬只。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养犬主管部门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并处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养犬单位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者未安排专人管理的,由养犬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养犬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由养犬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养犬人携带犬只进入犬只禁入公共场所以及政府具体划定并公布的犬只禁入区域的,由养犬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养犬人违反本规定,一年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或者被没收犬只的,自最后一次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第二十九条 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未及时处理违法养犬行为举报;

(二)未按规定为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和延续登记;

(三)未按规定提醒养犬人及时对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

(四)未及时组织捕杀狂犬;

(五)未按规定开展犬只收容;

(六)其他不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8年12月31日起施行。

十、北京有退役军人免费旅游的景点吗?

北京

植物园、颐和园、十三陵、军博、香山公园、香山植物园、北海公园、北京动物园、紫 竹园、天坛、中山公园、大观园、什刹海、天安门城楼、毛主席纪念堂(全国人民都免票) 免票;北京其它景点大多半价,只有八一当天免票

河北

河北石家庄抱犊寨(士兵证免费) 、原动物园、植物园免费,西柏坡免费 清东陵、蓟县盘山、黄崖关部分部队免费。 (限驻地附近) ;易县的清西陵免费;保定,总督 府、 古莲花池、 地道战、 动物园、 植物园都免; 满城汉墓半价, 狼牙山免费, 承德避暑山庄、 普陀宗乘之庙免费;秦皇岛老虎石公园,联峰山公园,天下第一关等很多; 邢台所有公园,郭守敬纪念馆;邢台所有公园郭守敬纪念馆免费

天津

公园免票航母半价。

山西

山西大部分景点都免费,大部分城市的公交车也免费。

山西大长治,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坐公交车都是免费公园,旅游点都免费,在长治的军人感觉长治的人民不错,,太原所有景点免票。

,平遥免费。

山东

山东的泰山免票,邹城的峄山半价;济南的趵突泉公园、大明湖公园免费;曲阜孔府,邹城, 孟府,以及济南的大部分景点免费。

青岛除海底世界半价外,其他景点免票;烟台的蓬莱阁, 刘公岛等全免。

烟台公交车士兵证可以免票淄博所有景点免票,青州所有景点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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